作品类别:
所在省(区、市):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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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作品名称
作品编号
所在学校
主要参与者
备注
1
2
……
10
注:①此表由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填写,需加盖公章。②每个大类限报作品10项,超出者只取表中前10项。③请将此表与推荐作品、作品报名表一并于9月15日前寄至相关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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