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表演艺术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作品报送至东北大学。联系人:马莹,13898853960、024—83687391,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东北大学学生处,邮政编码:110819。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以及各类综合性绘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 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 *35.56 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单张照片像素不小于5M,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要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另附页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署名。各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至兰州大学。联系人:黄鸾,13519640394,0931-8912264,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艺术学院103室,邮政编码:730000。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活动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加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格式、不小于A1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一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的电子文件应包含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确实不方便邮寄,在征得比赛组织方同意的前提下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高精度写实照片制作成光盘报送。
作品报送至湖南大学。联系人:肖洋,13574842813、0731—88822405,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邮政编码:410082。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画和漫画三类作品。作品须为原创,内容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
作品报送要求:微电影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720秒),格式要求为MP4,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动画类作品要求24帧/秒,时长不超过12分钟(720秒),需同时报送MP4格式文件及相应的FLA格式源文件,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1GB;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不超过10张,需同时报送A4大小的JPG格式文件及PSD格式源文件;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品,所有作品文件及电子版报名表需刻录在一张光盘中,与相关纸质版文件一起报送。
作品报送至天津大学。联系人:黄典,15822883934,022-85356046,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A209室,邮政编码:300350。
以上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对于优秀节目和作品,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