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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利伟同志拟确定发展对象征求党员意见会议
发布日期:2019-09-18   作者:   浏览

1、党支部提供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范围名单--秦利伟同志,名单产生的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工作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良好;

(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成绩高于70分;

(3)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在校教学期间没有因违纪受到处分或不承担党组织安排的任务。

(4)在考察期内至少应获得过一项校级及以上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

2、征求与会党员意见记录(党小组组长或党支部书记以及培养联系人在发表意见时应表明自己的身份)

党小组组长(或党支部书记)意见:该同志思想进步,乐于奉献,勤恳教学,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意该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培养联系人意见:同意该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其他党员(至少一位)意见:同意该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3、全体到会党员对该同志能否确定发展对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4、填写了《确定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原始表》,全体参会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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